TRF風暴6年》金管會主委換了5位 受害者仍求助無門 訴訟路漫長…

金融

衍生性金融商品TRF風暴從2014年初爆發以來,過了長達6年之久,負責金融監理機關的金管會主委也換了5任,但仍有不少投資人求救無門,甚至訴訟案件還卡在司法程序,至今仍看不到終點

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8日帶領多位TRF受害者代表召開記者會指出,TRF事件爆發從2014年到現在,造成中小企業損失金額高達數千億元,尤其受害者後續進入法院訴訟程序,「有的一審受害者勝訴,但到了二審法官竟然沒有審理就翻轉一審判決」,造成許多受害者求救無門,只能回來找金管會,但金管會卻只回覆一句「不個案處理」,讓受害者難以接受。 

銀行亂賣TRF、未真實KYC,投資人就活該倒楣?

TRF受害者曾定郎回顧7年前,台北富邦銀行業務員向他推銷固定收益產品,當時聲稱年報酬10.88%,於是曾在隔年初與業務員在電話中答應購買,但後來拿到的交易確認書卻是變成是另一種高風險的產品,難道不是掛羊頭賣狗肉?「然後我不簽交易確認書,北富銀就開始告我不履約,到現在已經7年了還在訴訟當中。」

至今造成曾定郎個人損失已經高達3000萬元。但他難以接受地說,「北富銀不只沒有告知產品的風險,還告訴我至少報酬有10.88%,後來多次寫信給金管會,金管會也認為是銀行未審核客戶資格,因此希望金管會能提供資訊給法院,讓法院判斷到底是對是錯。」

同樣也是TRF受害者聯盟發言人的劉家龍也說明個人情況,他指出,2012年一名新光銀行分行人員向他招攬衍生性金融商品,在簽約對保過程中取得公司大小章,但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,私自用印在認識客戶(KYC)檢核表,也自行勾選不實的交易經驗。

且新光銀行因沒有確實執行認識客戶及商品適合度評估,在2014年6月25日被主管機關金管會裁罰400萬。但法院一審卻認定,認識客戶檢核表應是由客戶主動說明及勾選,判定新光業務員沒有業務登載不實的行為。目前案件仍在二審階段,但劉家龍已對司法失去很大的信心。

金管會透過調處解決爭議,但申請案件僅有254件

對此,金管會法務處科長李姿慧表示,TRF事件發生後金管會積極協助處理,也委請評議中心協助調處投資人跟銀行間的消費爭議,希望雙方願意讓步、達到共識;截至5月7日為止,評議中心共收受254件的調處申請案件,其中已有202件結案,而202件當中,調處成立25件、和解撤回78件、調處不成立後雙方和解4件,總共107件。

但陳椒華質疑,TRF事件發生後共造成9000家中小企業受害,損失金額上兆元台幣,但直接進入調節的個案卻僅有200多件,顯示出透過調解程序來解決金融爭議明顯功能不彰,因為多數受害者不願意進入評議中心調處,因為透過調處管道釋出的條件,投資人難接受,只好尋求其他管道進行求償

陳椒華也無奈,「如果透過調節無法合理裁決,逼得受害者只能找立法委員,那這個政府是不是真的生病了…」

從上述兩個個案顯示,銀行銷售TRF確實存在亂象,儘管金管會在TRF事件爆發後,前後已懲處19家銀行、裁罰1.04億元,但也凸顯出,金管會對於金融監理機制明顯不完善疏漏。

如今7年過去了,不但TRF事件爭議尚未落幕,近幾年國內更有熱賣的高風險投資型保單,又或是元大S&P原油正2的下市爭議事件等,金管會金融監理真的完善嗎?相信答案已經很清楚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