鴻海投資中國紫光》經濟部裝睡 賴中強:鴻海成中國突破美國技術管制的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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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7月14日,鴻海集團公告將砸下將近240億台幣,轉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(約入股17%)引發外界關注,投審會起初表明,鴻海入主紫光屬於「先斬後奏」,將祭出先開罰再依法審查投資案;但如今一個半月已過,裁罰卻只聞樓梯響。

對此,經濟民主連合(簡稱經民連)29日上午舉行記者會,呼籲經濟部不該因為遇到大財團而轉彎、不應該把國家公權力縮回去,因此呼籲投審會應先開罰,同時應以國安考量針對本案進行嚴格審查,並駁回此案。

回顧經濟部投審會最早在7月15日對外發言表示,由於涉及晶圓代工、IC設計等敏感項目赴陸投資,且投資金額達5000萬美元,依規定須事先取得投審會核准,由於尚未收到鴻海正式遞件,一旦確定將會針對此案開罰。

隨著鴻海證實已在7月19日向投審會遞件後,但投審會卻遲遲未開罰。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在記者會上批評,這件事情已是明確的「先斬後奏」,且鴻海延遲一天發布重大訊息,證交所立刻開罰15萬元;反觀,隨著鴻海投資紫光的訊息已經一個半月過去了,但經濟部投審會現在仍是無聲無息,他直言,若經濟部再不開罰,恐怕會被鴻海當作是紙老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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鴻海指投資紫光不含半導體廠,許冠澤斥:話術障眼法

鴻海董事長劉揚偉在8月10日的鴻海法說會上表示,紫光集團在經營出狀況後,集團內的長江存儲、武漢新芯等半導體廠,都已經被分割出去,鴻海所參與的紫光投資案不包含這些半導體廠。但許冠澤認為,劉揚偉的說詞試圖將投資紫光與敏感的半導體產業切割。

許冠澤認為這是話術障眼法,同時也提出2點理由駁斥劉揚偉的說詞。

第一點,半導體不只是「晶圓製造廠」,而是包括IC設計、IC製造、IC封裝測試,形成一條上、中、下游的整個產業鏈,無論是新紫光或舊紫光基本上都是「半導體廠」,也都是半導體產業鏈;先前投審會之所以要求再補正資料,就是因為投審會對於紫光旗下轉投資的數百家公司要「了解全貌」。

許冠澤指出,202年《今周刊》曾調查紫光集團旗下事業五大版圖,其中三者,正是IC設計、IC製造與IC封裝測試,就算紫光真的把旗下的長江存儲、武漢新芯分出去了,但其上中下游都還是半導體產業,仍然與台灣半導體產業處於競爭關係,他直言,「鴻海投資紫光就是協助中國紅色供應鏈取代台灣廠商,只要做到二者技術相當,中國政府就可以利用政府補貼打擊台灣廠商的國際競爭力。」

許冠澤也舉例,紫光集團旗下的紫光展銳就跟聯發科處於競爭關係,尤其在華為海思受到美國制裁重擊後,紫光展銳就被中國譽為IC設計企業龍頭企業,另外,《聯合新聞網》在2021年也報導,由於紫光展銳4G晶片產品定位與聯發科重疊度高,且皆強調性價比,對於聯發科的影響性大於高通。

第二點,破產重整後的紫光集團,是由中國企業智路資本在背後支持,且智路本身旗下就有晶圓製造廠,根據《紫光集團董事長李濱致全體員工的一封信》提到,「智路建廣控股的企業和紫光集團現有業務具有很強的互補性,可以為集團補足部分產業鏈上的短板。如半導體封測、材料、設備、晶圓製造、軟體等幾個方面。」

許冠澤指出,若投審會真的讓鴻海投資紫光,就是不折不扣地加入並扶植中國半導體國家隊,回頭來打擊台灣半導體護國群山,呼籲投審會應嚴審此案並且駁回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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鴻海成為中國突破美國半導體技術管制的破口

隨著美中科技戰開打後,美國也正在管制半導體高科技技術輸往中國,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認為,鴻海就是「棋子」,這個棋子就是被中國利用,用來突破美國半導體技術管制,而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也心知肚明。

賴中強進一步表示,過去美國技術輸出管制是以中國實體企業著手,例如華為、中芯,隨著美國國會日前通過《晶片法案》,規定凡是接受美國政府補貼的企業,10年內不可與中國或其他美國顧忌的國家,進行擴大晶片產能的「重大交易」。

但賴中強認為,真正持有技術載體的是「人」、是「工程師」,他們都可能在世界各國移動,這也成為美國祭出半導體技術管制輸出的一個破口,而中國也清楚商人無祖國、資本無國界、全球人才逐利而居,藉此對抗、突破美國半導體技術封鎖。

而為什麼選擇鴻海?賴中強指出,以鴻海、智路及紫光的結盟為例,因為日本、印度及台灣不在美國高科技技術輸出管制範圍,因此美國並不禁止鴻海台灣工程師、不禁止鴻海旗下夏普福山半導體工程師、不禁止鴻海與印度Vedanta集團合資設立的晶片廠工程師接近學習美國半導體技術。

換言之,若鴻海的台灣工程師接近美國半導體技術,將來等到工程師熟稔後,再將這些工程師調往紫光集團服務,就可以突破美國的技術管制,有如過去台積電叛將梁孟松、蔣尚義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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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審會:開罰一定會開,目前案件審理中

面對民間團體質疑投審會遲遲未開罰,投審會發言人呂貞慧則向《信傳媒》回應,鴻海已向投審會遞件,但過程中資料未齊全,投審會已請公司補正資料數次,「裁罰是一定要的,但因為資料送進來,目前仍在送審相關單位的作業程序當中,由於送審相關單位的意見還沒有回來,先把投資範圍釐清之後,才能最終的裁罰決定,並不是不罰。」

據了解,由於鴻海集團此次投資項目涉及半導體、IC 設計、封裝等關鍵技術產業,依規定須事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,也應由工業局召開關鍵技術小組進行審查,另外,投審會屬於共識決單位,相關單位審查除了包括經濟部工業局之外,也包括陸委會、國安單位。